升小一

入學申請

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須知

遞交2024年度9月小一入學申請表注意事項
交表日期(電子平台):2023 年 9 月 21 日 至 9 月 29 日 晚上 11 時 59 分(共 9 天)
交表日期(紙本):2023 年 9 月 25 日 至 9 月 29 日 (共 5 天)
辦公時間:上午9:00-正午12:00 及 下午2:00-4:30
遞交申請表時,須攜帶下列文件:
  1. 學生之出生證明書 或 獲批在本港居留的身份證明文件 正本及副本。
  2. 家長之身份證(如家長委託他人遞交表格,則須出示家長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)。
  3. 一切有關學生「計分」之證明※:
    a. 本校就讀兄姊之出生證明書及畢業證書*或本學期學生手冊的正本及副本。
    b. 在本校就讀父母之畢業證書*的正本及副本。
    c. 如申報與本校有相同的宗教信仰,家長或監護人須出示有關證件(如申請人或其家長的領洗紙)的正本及副本。
    d. 如申報與本校有相同的社團關係,家長或監護人須出示有關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。
    e. 所申報的居住地址證明文件#(須為近三個月的紀錄。如已蓋釐印的租約/差餉單/公屋租卡/水、電、煤氣、固網住宅電話收費單等)的正本及副本。該文件上的姓名須與家長或監護人的姓名相同。
  4. 寫上學生姓名及地址之4寸x 9寸白色回郵信封一個(請貼上二元二角之郵票)。
● 若學生出生證明書上最後一欄顯示其香港本土人士之身份「未經確定」,家長 必須帶備兒童之旅行證件或在港居留許可證明的正本及副本。

備註:
※ 所有以上收集文件的資料,只作本校小一入學申請之用。
* 需為本校全日制之畢業證書,如為2006年或以前上午校之畢業生,需提前到本校 申請證明信。
# 如未能提供有關的地址文件,家長可致電教育局申請宣誓,予以證明。
~ 如有疑問,請致電2779 3076向本校查詢。
Top